每次開口閉口都是保險,客戶會不會認為我都推薦自己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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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是台壽的孤兒保單,我承接,第一次見面,聊了一些資訊

 

老公79歲,老婆75歲,有二個女兒,一個兒子(住宜蘭)

 

前一陣子賣了土地,父親和母親預計二年要贈與各244萬給兒子,之後還會賣土地,再給2個女兒

 

之前跟父母有提到可以用保險規劃244萬,兒子因住宜蘭,所有的資訊都是父母聴了轉達給兒子,兒子就說有需要再跟我說,掌握權在兒子

 

跟兒子有通過電話,是因為去年12/31没做贈與稅,他急著想變更要保人,能列入贈與稅的額度,但因時間已年底了,來不及作罷

 

接下來我應如何下一步?

 

每次開口閉口都是建議用保險來做規劃,客戶會不會認為不夠客觀,我是業務都推薦自己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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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很抱歉!你的訊息也給的很少,我不知道該怎麼回覆您。例如妳說:「因為去年12/31没做贈與稅,他急著想變更要保人,能列入贈與稅的額度,但因時間已年底了,來不及作罷。」沒有做贈與稅,是指父母有贈與的行為,但是沒有申報贈與稅是嗎?那跟變更要保人的關係是什麼呢?又為什麼變更了要保人,就沒有贈與稅的問題呢?是依據什麼法源呢?

 

可以的話,是否你也跟我分享,我也多了一個學習的機會。

 

至於你跟客户的互動,當顧客有節稅需求,你知道保險一個很好的工具,你覺得你應不應該跟客户說呢?

 

另外,你是想當保險顧問,還是保險推銷員呢?若是保險顧問,你給的就應該是建議;若是保險推銷員,你給的就是決定。也就是你認爲好的,推銷給客户,你想當的是什麼呢?

 

我想,你肯定選保險顧問,對嗎?不過,很遺憾的!除非你有深厚的基礎背景,例如你是保險相關專業學科畢業的,不然任何一個稱職的保險顧問,都是保險推銷員開始的。

 

只是,有人最終成為了保險顧問,有人至始至終都是保險推銷員,如此而已。

 

請記得,業務工作,把業績帶進來是你的天職,也是你存活的命脈,沒有業績,別說客户肯定,你連存活的機會都沒有!所以,還沒有真功夫、真本事之前,或許推銷就是你存活的最好方法。

 

因此,你的問題,我給你兩個建議。

 

  1. 就推銷。保險本來就是一個很好的風險轉嫁,以及很好的節稅工具,大膽的推銷本來就應該呀!我問你,你若開一間餐廳,你不推銷自己餐廳的菜,你難道推銷隔壁的嗎?

 

  1. 給出客觀專業的建議。若你同意,慢慢的從推銷員,轉型成顧問的話,那在你生存沒問題的前提下,請多花一點時間整理,可以有效節稅的理財工具有哪些。

 

其實,可以節稅的工具很多呀!例如成立基金會、父母親每年都有244萬的免稅額的現金贈予,若年底跟隔年年初的話,贈與同一人的話,就可以達到976萬的額度。或是用不動產,也可以達到很好的資產壓縮功能,因為市價跟公告現值(土地用評定價格)都會有落差,只是實價登錄之後,落差沒有以前這麼大而已。

 

 

當然保險更是一個稅法明定的理財工具,我這裡給你三個稅源參考,除非違反「實質課稅」原則,不然都在說保險有很好的節稅效果。

 

險保單工具進行節稅,三大法源如下。

 

  • 遺贈稅法第十六條,第九款

九、約定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給付其所指定受益人之人壽保險金額、軍、公教人員、勞工或農民保險之保險金額及互助金。

 

  • 保險法 第112條

保險金額約定於被保險人死亡時給付於其所指定之受益人,其金額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

 

  • 所得稅法 第4條 第7項

人身保險、勞工保險及軍公教保險之保險給付,免納所得稅。

 

還有(1)最低稅負制上路之後,有設定免稅上限;(2)避開實質課稅八大樣態。

 

但是「實質課稅」原則,只要違反保險的損害填補原則的精神,還是可能被國稅局解釋成無效節稅。

 

以上建議,提供你參考。

 

對了!我的問題,你若有答案,也提供我學習的機會喔!

每次開口閉口都是保險,客戶會不會認為我都推薦自己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