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服務契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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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您來到 鴻語顧問有限公司 (以下稱「鴻語」),本網站由鴻語顧問有限公司負責 經營,所有關於本網站之服務均依據本服務條款所提供。

 

一、同意條款

使用 鴻語 提供之服務前,煩請會員或⾮會員(以下合稱「使用者」)閱讀及瞭解本服務條款,如有不明處,請⽴即聯絡客服⼈員(專線0975630957)。若使用者表⽰同意或確認,即能使用 鴻語 提供之服務,若使用者不同意本條款,即無法享受 鴻語 服務。關於使用者與 鴻語 之權利義務關係,另以雙方契約為依據。 請注意:鴻語 在法律准許的範圍內,有修改各項條款之權利,並在公佈後馬上生效,使用者不得有任何異議, 故請使用者使用本公司之任何服務前請務必深思。本公司不會特別通知使用者,請自行適時的查看本頁面。

 

二、條款修改

鴻語 在法律准許的範圍內,有權隨時修改本條款文本中的任何條款。⼀旦鴻語對本條款進行修改,鴻語將會以公告形式發佈通知。任何修改將於發佈之時起生效。如果使用者在修改發佈後,繼續使用鴻語所提供的所有服務,則表⽰同意遵守對本條款所作出的該等修改。因此,請使用者務必定期查閱本條款,以確保了解所有關於本條款的最新修改。

 

三、隱私權政策

使用者提供的信息及鴻語保留的有關使用者的若干其它資料,將受到中華民國有關隱私的法律和本公司《隱私權政策》之規範。

 

四、使用規定和條約

會員在 鴻語 購買之服務,禁止進行分享串流或是公開放映之動作,若會員違反上述約定,鴻語 有權利在發現上述情況下,終止帳號服務,並針對其行為所造成之損害與侵權,提出法律訴訟並要求賠償,並得要求會員賠償該課程單價 x 1500 倍之懲罰性賠償金額。

任何經由 鴻語 服務上傳、張貼、發送電⼦郵件或任何其它方式傳送的⽂字、⽂件、影⽚、照⽚(包括使用者的照⽚)、圖⽚、聲音、音樂作品、創作作品或 任何其他內容(以下簡稱「內容」),無論為公開傳送還是私下傳送,均由內容提供者承擔責任,如果使用者所上傳之影音圖片文字, 遭到其他使用者,未經其同意作不當使用,進⾏任何複製拷貝或具商業利益之行為,鴻語不需為任何已經造成或可能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鴻語無法保證經由本服務傳送的內容,其內容的合法性、正確性、完整性或品質。在使用本服務時,可能會被第三⼈主張侵權或接觸到令⼈不快、 不適當或令⼈厭惡之內容。在任何情況下,鴻語均不為任何內容負責,但鴻語有權⽴即停⽌傳輸任何前述內容並採取相應行動, 包括但不限於暫停使用者使用本服務的全部或部分,保存有關記錄,甚至採取法律行動。使用者在使用鴻語服務時,必須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者應同意將不會利用本服務進行任何違法或不正當的活動,並上傳、展⽰、分享、傳播或以其它方式傳送。

使用者均不得對本服務任何部分或本服務之使用或獲得,進行複制、拷貝、出售、轉售或用於任何其它商業目的。使用者須對自己在使用鴻語服務過程中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使用者承擔法律責任的形式包括但不限於:對受到侵害者進行賠償,以及在鴻語首先承擔了因使用者行為導致的行政處罰或侵權損害賠償責任後,給予鴻語等額的賠償。

上課期間嚴禁互相徵員及交換通訊方式之情事,若有發現,鴻語將取消學員資格,同時保留法律追訴權。

109/7起,一年內報名上課3次未到,將取消複訓資格

109/7起,未報名直接至教室上課,將收取1000元場地費

109/7起,每堂課開課前兩天截止報名,若教室空位不足請待下一次開課再報名

 

五、退費規定

退費方式包含現金(含匯款),信用卡,雙方所約定之退費方式應於辦理解約手續後一周內執行完竣。開通網站帳號當日起算,七天後則不予退費。

開課日期會以社群公布,若需補課及複訓請與鴻語顧問有限公司確認上課資訊。

109/10起若公司因故確認半年無法開課,半年內未上課學員全額退費,已上課學員按月份比例退費,半年至一年內報名之學員按月份進行比例退費。

舉例: 公司因故於110年3月確認半年內(110年3月-9月)無法開課,則學員退費方式如下109年10月-110年3月未上課學員全額退費,已上課學員按月份比例退費109年4月-109年9月無論是否上課,學員按月份比例退費。

雷龍幣儲值日起生效後逾7日,本服務授金不予退還。

 

六、內容和其他合法權益

鴻語有權利將使用者發佈到鴻語服務中的文本、文件、圖像、照片(包括使用者自己的照片)、視頻、聲音、音樂作品、 創作作品或任何其他材料(合稱為「內容」),做與鴻語產品服務有關之內容、編輯、播送或行銷活動。

使用期間: 定期制

消費者於收受鴻語所提供本服務所需之登錄帳號、密碼之次日起算,使用期間參照會員簽收回條。

七、終止服務

使用者需同意鴻語可行基於其自行之考慮以及任何理由,包含但不限於缺乏使用,或鴻語認為會員已經違反本服務條款,並可終止本服務之使用或服務之任何部分,並將在本服務內任何內容加以移除並刪除。鴻語亦可以基於自身考慮,在法律准許範圍內,於通知或未通知之情形下,隨時終止本服務或其任何部分。 使用者需同意依本服務條款任何規定提供之本服務,無需進行事先通知即可中斷或終止。

 

八、賠償

使用者通過本服務提供、張貼或傳送之內容、與本服務連線、如違反本服務條款、或侵害他⼈任何權利因而衍生或導致任何第三人對鴻語顧問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索賠或請求,包括但不限於合理的律師費,使用者應負責賠償鴻語顧問有限公司;109/10起學員惡意毀謗將進行提告依法追訴,除此之外,所有依法進行訴訟所產生之律師費由學員負擔。

 

九、服務之修改

鴻語有權於任何時間,在法律許可之範圍內,暫時或永久修改或終⽌本服務(或其任何部分),而無論其通知與否。使用者同意張貼到 鴻語的內容隨時為資料備份,以防資料遺失,鴻語 不對任何內容丟失以及使用者因此而遭受的相關損失承擔責任。使用者同意對於本服務所作的任何修改、暫停或終止, 鴻語對使用者和任何第三人均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十、禁止商業行

使用者同意不對本服務任何部分,如會員上傳分享之作品,進行複制、拷貝、出售、轉售或用於任何其它商業目的, 同時禁止任何上架之出版品內容,出現任何商業或置入性行銷之行為,鴻語有權自行認定並將違反規定之內容無條件下架或移除。

 

十一、責任限制

使用者明確了解並同意,基於以下原因而造成的,包括但不限於利潤、信譽、應用、數據損失或其它無形損失,鴻語 不承擔任何直接、間接、附帶、特別、衍生性或懲罰性賠償責任(即使 鴻語 事先已被告知發生此種賠償之可能性亦然): 本服務之使用或無法使用 為替換或通過本服務購買或取得之任何商品、數據、資訊、服務、收到的訊息、或完成之交易而發生的成本使用者的傳輸或數據遭到未獲授權的存取或變造 任何第三⽅在本服務中所作之聲明或行為與本服務相關的其它事宜,但本服務條款有明確規定的除外。

 

十二、一般性條款

本服務條款及使用者與鴻語之關係,均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使用者與鴻語就本服務、本服務條款或其它有關事項發生的爭議,應以台灣苗栗地方法院為專屬法院。鴻語 未行使或執行本服務條款任何權利或規定,不構成對前述權利或權利之放棄。 倘本服務條款之部分規定因與中華民國法律抵觸而無效者,本服務條款其它規定仍應具有完整的效力及效果。本服務條款之標題僅供方便而設,不具任何法律或契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