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要幫我轉介紹高資產客戶,我該怎麼自我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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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是XX保經區經理,XXX

 

曾任職於XX公司主管工作,因稅務基礎及對理財的興趣,於94年開始轉職從事保險業務。一直以來本著認真、專心、用心的服務精神為高資產客戶提供專業服務,挑戰MDRT、百萬明星等獎項。(拿掉,客戶不一定知道什麼是MDRT,客戶不知道的訊息,會增加對方的認知負擔。)

獲得許多客戶深切的支持與鼓勵,進而成為至交,這是我最大的榮幸。

 

我的保險人生目標:(修改成:我經營保險事業的主要原因

 

1.利他:可以幫助客戶解決問題

 

2.熱情:我喜歡這個工作

 

3.知識:學無止境,可以不斷自我提升,能與客戶、專業之師共同追求卓越「沒有最好、只有更好」是我人生最大收獲。

 

期許自己多年所學,及保經公司與多家保險公司合作平台的優勢,有機會與您共同討論、研究共創雙贏。

 

保險除了保障、儲蓄投資之外,保單的法律功能

1.稅務

2.資產保全

3.財產傳承

以下資訊提供您参考,希望對您未來的規劃有幫助。

謝謝您

(上面「保險除了保障、儲蓄投資之外…」這些移除,建議以下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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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透過某某的介紹,我想提供一些想法給您參考,期待對您有幫助。就財富管理的角度,你基本需要做好這三件事,依序是「創富、守富、傳富」。

就我的經驗,創造財富、守住財富,都不是最困難的,真正困難的是,傳承財富。

 

為什麼?因為創富、守富,您擁有資產掌控權,所以不難!最難的是傳承財富。因為當失去資產掌控權的時候,你就算想把財富傳承給子孫,也無法如您所願。

 

台灣大多數的富人,其實都沒有把傳承財富做好。為什麼呢?因為沒有一個富人相信自己明天就會離開這個世界,所以總認為不急。但!除了自殺,離開的方式,卻都不是自己可以決定的。

 

在自己不想走的時候,卻不得不離開,財富想順利傳承給子孫,那就不是一件簡單的事。基本會面臨三大問題

 

  1. 免稅資產,立刻變應税資產。

 

  1. 富人無法對如願指定給特定繼承人。(每位繼承人都有「特留分」的保障)

 

  1. 未能在六個月內繳納稅款,會有實物抵繳的風險。(子孫需要急售資產,變現繳稅。)

 

所以,當累積資產高達一億以上的話,就應該開始了解「傳富」這個重要的財務規劃。

 

當然要做好「傳富」的工具也很多,例如運用稅法規定的220的贈與免稅額、夫妻互贈之後,再一起贈予子女(若運用跨年度的年底,年初一起贈與的話,兩年內可以達到880的額度)、不動產與市價的差異,也可以達到有效的壓縮資產,用不動產贈與效果也很好、創辦基金會的方式,或是運用境外資產的移轉,都是不錯的方式。

 

當然還有一種,就是運用保險保單的規劃,也是受到稅法保障,很好的規劃工具。

 

運用保險工具規劃資產傳承,基本可以達到四大目的。

 

  1. 預留稅源:保險金給付是現金給付,繼承人可以領到保險金之後,用現金繳納遺產稅。

 

  1. 降低資產:每年繳納的保費,可以當成愈移轉的資產,有效降低被繼承人的應税資產。

 

  1. 合法節稅:
  • 遺贈稅法第十六條,第九款

九、約定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給付其所指定受益人之人壽保險金額、軍、公教人員、勞工或農民保險之保險金額及互助金。免計入遺產總額

 

  • 保險法 第112條

保險金額約定於被保險人死亡時給付於其所指定之受益人,其金額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

 

  • 所得稅法 第4條 第7項

人身保險、勞工保險及軍公教保險之保險給付,免納所得稅。

 

 

  1. 掌握財產:保險金指定受益人,不受民法應繼分之特留份的限制。

 

當然保險工具,還能提供保障、儲蓄、投資等功能。

 

以上是稅務規劃的基本概念,若有必要,我也非常樂意與您碰面認識,實際了解您的狀況之後,再給您建議,我想對您會更有幫助。

 

謝謝您。

有人要幫我轉介紹高資產客戶,我該怎麼自我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