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丐並不會妒忌百萬富翁,但是他肯定會妒忌收入更高的乞丐。」英國哲學家 羅素
人傾向於與自己相似或處於相似情況的人進行比較。你學生時代,有聽過同學在比成績嗎?你60分,你說真慘。旁邊同學說:「我才40分!」兩個哈哈笑。
那個人卻考了一百分,您兩個立刻小聲地說:「我們才是好朋友。」有嗎?
為什麼一個乞丐不太可能妒忌一個身份、經濟狀況截然不同的百萬富翁呢? 就像你不會想跟比爾蓋茲比財富?因為一個天,一個地,對吧!
從心理學的角度,我分析給你聽。
第一,你會想透過比較來證明自己。
社會心理學中的社會比較理論由列昂·費斯汀格(Leon Festinger)提出,這個理論認為人們有一種天生的驅動力去評估自己的意見和能力,而在缺乏客觀標準的情況下,他們會通過與他人比較來評估自己。
這種比較通常會發生在與自己處於相似情況的人之間,因為這種比較更容易給個體提供有關自身地位和能力的信息。
第二個原因,妒忌心理
妒忌是一種常見的情感反應,當人們感覺到他們與其他人在重要的個人屬性或資源上存在差距時,就可能產生妒忌。在羅素的例子中,乞丐之間的輕微收入差距足以觸發妒忌,因為這反映了可能影響他們自我評價的相對剝奪感。
說穿了,無論乞討收入再怎麼高,終究還是乞丐。
會嫉妒,是受了「物以類聚,人以群分」的影響。
當競爭者離你很近的時候,競爭者會嫉妒,會想要趕超你;當競爭者離你很遠很遠時,競爭者不會嫉妒,反而會羨慕,會放棄與你競爭。
為什麼不再嫉妒,反而羨慕了呢?
因為,競爭者壓根會覺得,你跟他不是同一個量級的。
這也是我追求的境界,競爭者心中出現「羨慕、嫉妒、恨」就是我想要的。
其實,富翁與乞丐真正的差異並不是成就上的差異,而是思維上的不同;最大不同是,一個想的是競爭,一個想的是合作。
乞丐想的總是彼此間對立的距離。
富翁想的總是合作後共創的豐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