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 台中 江小姐
業務員背景: 入職未滿5年
案件來源: 陌生開發
客戶背景: 30歲便當店小老闆
耕耘期間: 4天
使用課程內容: 架構表達力
成交案件: 團險年繳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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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員去直接便當店訪談
業務員:「小老闆,你們媽媽和兄弟一起經營便當店很不容易ㄝ」
客戶:「對阿,小本經營啦,都沒什麼利潤了。」
業務員:「哎呀,我了解大家都是小本經營啦,所以法律上必沒有強制規定需要勞保。」
客戶:「對啦,不過我們有勞保,不錯吧。」
業務員:「那你們有團險嗎?」
客戶:「沒有啊,就小本經營,保這又保那的,日子還怎麼過。」
業務員:「其實便當店不會天天有重大傷亡啦,又不是在工地。但如果是燙傷呢?畢竟大家常常接近火爐。」(S情境)
客戶:「勞保不會賠嗎?」
業務員:「那要看程度阿,勞保就像健保,美意是發生一定程度以上的風險會有用,保護勞工朋友。不是所有事故都是車禍或重大傷亡,也可能切菜切到手,比較嚴重的燙傷,這些勞保沒有全部都理賠。」(C衝突)
客戶:「什麼,我以為只要因公受傷都會賠ㄝ。」
業務員:「你知道,為什麼勞保不能都賠嗎?」
客戶:「為什麼?」
業務員:「因為勞保屬於社會保險的一種,社會保險的精神是政府知道,並不是每一個民眾都有風險管理的意識,所以規定僱者要為每一個受雇的員工投保保險,並且由政府、雇主,以及員工共同負擔保費而成立的一種保險,這種保險就是勞保。當然包含健保等其他社會保險。」
業務員:「那既然不是員工全額支付的保險,難免在理賠設計上,就沒辦法這麼全面;加上政府面對的是全民,當然可以幫員工負擔的部分也是有限的。這樣你了解了嗎?」(Q問題)
客戶:「喔!我知道了。」
業務員:「勞基法上面規定員工(包括工讀生)若因公受傷,老闆需要撫慰員工,這稱為雇主的責任。不是所有狀況勞保都會理賠的,還沒有到勞保規定的程度之前,老闆也要負責。你知道老闆負責最大的問題是什麼嗎?」
客戶:「不知道」
業務員:「就是金錢和精神的耗損。我舉個例子,勞保身故理賠金是45個月薪資,但勞基法規定需要賠償60個月,所以老闆要負擔15個月。這15個月往往也是最有爭議的部分,很多家屬會進行訴訟認為老闆要負擔15個月的金額。」
客戶:「15個月喔!那隨便也要3.40萬。」
業務員:「另外勞保住院是第4天才開始賠,前三天是沒賠的,這也是很常發生訴訟的地方。三天的錢肯定大家都付得起,但是為了1萬多訴訟或是糾結,會讓我們心情都很不好,工作效率下降。」
客戶:「要住院到第四天,肯定也是很嚴重了。」
業務員:「你願意聽聽看用少少的錢,來補足這個缺口的方案嗎?」(A答案)
客戶:「好,你說」